赛场打架,四川民足与延边龙鼎遭罚单:涉事球员最多停赛一年

给您点个赞

中乙赛场打架,足协开出重磅罚单!延边龙鼎一球员停赛1年,两名球员停赛8个月;四川民足一球员停赛6个月,一球员停赛10场。在比赛第60分钟时,由于一次铲球犯规双方球员发生肢体冲突,共有4名球员染红下场。

足协公告

关于对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1年6月9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六轮场序第70场,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与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3号场地进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调查情况等,当比赛进行到第60分钟时,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10号球员吴青松、21号球员李一莹、44号球员刘博在场上与对方球员打架,引起赛场混乱,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21号球员李一莹予以停赛12个月,罚款人民币8万元;

二、对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44号球员刘博予以停赛8个月,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三、对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10号球员吴青松予以停赛8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

四、对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关于对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1年6月9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六轮场序第70场,延边龙鼎足球俱乐部队与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3号场地进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调查情况等,当比赛进行到第60分钟时,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15号球员何双、23号球员刘继强在场上与对方球员打架,引起赛场混乱,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15号球员何双予以停赛6个月,罚款人民币4万元;

二、对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23号球员刘继强予以停赛10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三、对四川民足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