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校园足球联赛要签“卖身契” 体教结合成为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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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友曝光的一份《徐州市校园足球联赛通知》以及一份《江苏省运动员注册协议》在网上引起热议。在2020年徐州市校园足球联赛的参赛通知中,小学组的参赛球员被要求注册成为江苏省足协的运动员。


看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当家长打开注册协议时,一些有意向培养孩子出省寻找优秀足校的家长却炸锅了。

注册甲方并非江苏省足协,也并非江苏省体育局。而是徐州市足协。而协议期四年内,如这名球员离开江苏省参赛或试训足校。则需支付八万元与徐州市体育局(非江苏省足协)!

对此情况,小学组参赛队家长们表示反对。事件于微博发酵后。著名解说唐晖说:所谓的青训保障机制,根本只是为了更好地从青训牟利。让球员注册成为经济获利手段。将牟利作为第一利益的教育好不了。

德转市场朱艺老师评论:诱导球员和体育局产生委培关系和行政垄断,最终将损害学校和社会青训的积极性,阻碍地方体育青训产业的发展。

足球记者苗原老师:这才签四年,有些体育局一签直到18岁,有谁监管?


通过评论区,我们还了解到,诸如上海、湖北等地区这样的协议早已常态化。并非徐州首创,徐州也不是最过分的那一家。

在这样的模式下,中国青训的苗子们,真的能被好好培养和发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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