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公司负责人:若郭艾伦效仿周琦去海外打球,辽篮无权干涉

王竟不土

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CBA公司有关负责人谈到了联赛的工资帽制度,同时提到了郭艾伦近期的转会风波。

谈到现行的工资帽制度时,该负责人说道:“CBA公司希望通过工资帽制度的实施,规范各CBA俱乐部的运动员薪酬,引导各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管理好运动员和身边人的预期。

CBA联赛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联赛,它承担着推动篮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以及为国家队输送人才等重要使命。绝大部分球员最终也会从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CBA联赛中受益。”

“工资帽制度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国内运动员薪资增长过快的趋势,规范和管控了各方预期,防范风险的发生。运动员也通过工资帽制度了解国家相关财务、税务知识,有助于让球员们认识到遵守相关财务、税务规定,配合工资帽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们也将根据CBA联赛实际,对工资帽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工资帽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促进联赛良性发展,规范俱乐部行为,避免无序竞争。近两个赛季连续下调整体工资帽下限,是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和俱乐部实际运营的情况。但这只是针对俱乐部整体工资帽下限的下调,俱乐部整体工资帽上限保持不变,主要是考虑到合同的延续性以及保持工资投入的基本稳定。”

谈到郭艾伦近期的转会风波时,该负责人说道:“这涉及两种情况:第一是俱乐部提供顶薪合同,球员未签订;第二是双方签订了顶薪合同。第一种情况,按照目前的规则,俱乐部在规定时间内,向球员提出顶薪续约后,即享有独家签约权,但并不代表球员只能和原俱乐部签约。原俱乐部可与CBA联赛的其他俱乐部交易,转让D类独家签约权。

这已有先例,如上赛季的王哲林,福建俱乐部在申请D类独家签约权后转让至上海俱乐部。设置D类顶薪合同的初衷也是维护联赛可持续发展,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在第二种情况下,双方签订了顶薪合同,运动员在合同履行一年后可以转会。”

“郭艾伦和周琦的情况差不多,都属于合同到期,原俱乐部享有顶薪独家签约权,直至俱乐部放弃或转让该权利;如果郭艾伦选择效仿周琦前往海外联赛效力,则原俱乐部无权干涉,待其返回CBA联赛时,辽宁俱乐部仍享有其CBA联赛顶薪独家签约权。

CBA联赛也欢迎、鼓励和支持国内球员去海外的高水平联赛打球,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竞技水平,最终能够代表国家队在国际大赛的赛场上打出好成绩。

该负责人最后说道:“CBA联赛严禁各种形式的‘阴阳合同’,纪律准则也有明确及严厉的处罚措施。出现‘阴阳合同’一定是俱乐部和球员双方的责任。根据公司现有规定,在发现相关线索后,将会按照相关权限和流程进行调查、取证,查实后将根据纪律准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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