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新赛季裁判员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俱乐部不得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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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两年推行的《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申请评议办法》将在新赛季被废止。中超裁判员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俱乐部对此不得提出抗议。
事关职业联赛判罚争议的《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申请评议办法》在被推行仅仅1个赛季之后,便于2023赛季被废止。在4月10日香河国家队训练基地召开的2023年职业联赛赛前工作会议期间,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竞赛工作相关负责人明确强调,由裁判员根据比赛相关事实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俱乐部)对此不得提出抗议。
2021赛季,中超引入了“俱乐部申诉机制”,每家俱乐部整个赛季中可以就争议判罚累积提出3次申诉。2022赛季,中超联赛组织方新赛季推出《2022年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申请评议办法》,作为俱乐部在对比赛中判罚持有不同意见时,与赛事组织方的沟通渠道。中超只接受四种判罚申诉:第一、进球/未进球导致比赛胜负关系发生变化的事件,第二、罚球点球错、漏判导致影响比赛胜负;第三、直接红牌正确与否;第四、纪律处罚对象错误。
按相应流程,若遇到争议判罚,各队领队在赛后30分钟向比赛监督提出评议申请,俱乐部需在赛后4小时内提交正式申请,赛事组织方将在24小时内评判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函告俱乐部。若不予受理,则视为一次申请失败,若予以受理,则提交裁委会评议组,在规定时间内(赛会制为72小时,主客场制为48小时)做出评议结论,并函告申请评议俱乐部。对于出现较大争议或媒体球迷高度关注的争议判罚,赛事组织方将及时向社会通报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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