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裁判:2017/18版足球竞赛规则已经生效
咏鹏
按照既定节奏,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在四月份发布了经修订后的规则,即《足球竞赛规则2017/18》,并本着从娃娃抓起的精神,自儿童节开始生效。正在进行的赛事不受影响,如欧冠、中超等。
在新规则中,一个重大的变革是,一个困扰了翻译们很多年的问题终于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所有的“infringement”均被“offence”所取代。
理事会承认,很多语言并不知道如何区分infringement和offence,而且就连英文高手也不太说得清具体的区别。所以,中文里面也许是为此发明出来的“犯规”和“违例”两个词,也不要再继续纠缠了吧。
以下是本次修订的提要,按章节罗列。2016/17版的规则原文和诠释可以点击章节标题阅读。
· 人工材料可以用于场地标线,如果可以做得没有危险性的话。
· 除了顶级联赛和国际A级赛事之外,国家足协有权在其他赛事中改变换人限额,最多不超过5人,以适应各种比赛的需要。
· “换下后换上”的规则,可以用于青少年、元老、以及残障人士的赛事。上一版规则的说法是,这种做法只允许出现在最低级别(草根/娱乐)中。
· 中场休息时的换人,以及中场休息时场上队员和守门员互换位置,如果没有通知裁判,裁判不必向相关队员出示黄牌,但是这事儿要写在裁判报告中。
· 未经主裁判许可进入比赛场地的队员,如果干扰了比赛,将被判罚直接任意球。注意,这里说的是队员,而不是替补队员或者其他人员。典型案例是那些在场边治伤或者调整装备的人未经许可回到场上,过去这种行为会判罚间接任意球。所以,如果你在底线外疗伤,情急之下跑进来防守,用不着犯规就会被判点球。
· 对守门员的帽子和其他电子设备做了更明确的要求。
· 强调了裁判必须始终受到尊重,即便是有些判罚看上去不咋地的时候。
· 国家足协可以在青少年、元老、残障人士和草根赛事中使用“暂时离场”的规则。也就是说,主裁判在此类赛事中,可以依据赛事规程做出介于红黄牌之间的处理。
· 一支球队的最后一名队医在有红牌行为时可以豁免,并继续在需要的时候出诊。
· 加时赛上下半场之间可以喝水。
· 开球队员可以站在对方半场。
· 开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由对方罚角球。
这两条都是在开球方向自由了之后打的补丁。
· 点球决胜时,为了使双方人数相等,人多的队必须减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守门员不能继续比赛,即便这一方的换人名额已用完,也可以使用减去的队员替换。过去,即便使用这样的人替换也得在有换人名额的情况下才行。
· 在点球决胜时,如果守门员犯规,导致点球重踢,守门员必须被黄牌警告。
· 在点球决胜时,如果主裁判鸣哨后主罚队员犯规,此球记为罚失。
· 在点球决胜时,如果守门员和踢球队员同时犯规:如果球没进,双方黄牌,重罚;如果球进了,记为罚失,罚球队员黄牌。
界定了越位队员被犯规的两种情形,强调了卷入比赛是界定越位犯规的时点:
· 在卷入比赛之前被犯规,判罚该犯规;
· 在卷入比赛之后犯规,判罚越位;
· 语言、手势上的犯规(如侮辱性的语言和手势),应判罚间接任意球。
· 破坏明显进攻机会本来应该出示黄牌,但是如果裁判已经判了点球,且你的犯规是“企图得球”的犯规(不是用手,也不是冲人去的推、拉、绊),就不用出牌了。
· 对于明显得分机会,过去的文字强调“向对方球门移动着的”,现在改为“总体上想对方球门移动着的”。强调即便最后阶段有横拨之类的,也仍然是明显得分机会。
· 未经主裁判许可而进场的队员、替补队员、已换下队员、已被罚下队员,如果干扰了比赛并破坏了对方的明显得分机会(不需要有犯规动作),应被出示红牌。过去,这样的行为只能依据“未经主裁判许可进入比赛场地”而被出示黄牌。
· 在本方罚球区内执行的任意球,那些没来得及退出或提前进入罚球区的对方队员,如果参与争抢球,则任意球应重踢。
与点球决胜时相同,如果守门员和踢球队员同时犯规:如果球没进,双方黄牌,重罚;如果球进了,记为罚失,罚球队员黄牌,然后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注:
《足球竞赛规则》共17章,本文没有涉及的章节本次修订较少或没有修订。
去年(2016/17版)的修订概要请参阅:《我是裁判:粗大事啦,《足球竞赛规则》全部重写!》
完整英文版可在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官网下载:http://www.theifa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