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足协管辖范围内纠纷,可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申请仲裁

东方蹴鞠

北京时间8月16日,中国足协官方消息:为做好足球行业内部纠纷解决工作,双向适应今年一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效衔接体育行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和体育仲裁制度。中国足协对足球字〔2009〕308号文件《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将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处理纠纷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改为:“中国足球协会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相关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

今年2月11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京召开成立会议暨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高志丹和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瑞连共同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揭牌。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依法设立的、全国唯一的、专门处理体育领域纠纷的仲裁机构。第一届委员会由15位成员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瑞连担任。委员既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负责同志,又有长期从事体育法律研究的权威专家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工作者代表,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和专业性。

球员欠薪能否申请仲裁?争议判罚能否进行仲裁?目前,不同竞技体育纠纷类型及其可仲裁性并没有明文规定,相关的规则还需要时间进行讨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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