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欧足联制裁欧超违反法律,也不能对相应俱乐部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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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21日,欧盟法院官方就国际足联与欧足联涉嫌垄断欧洲足球一案作出裁决。法院认定,欧足联关于欧超联赛需事先经过批准的规定违反了欧盟法律,同时他们也不能对相应的俱乐部进行处罚。

欧盟法院判决表示:此前欧足联与国际足联宣布,任何俱乐部间发起的足球赛事(如欧洲超级联赛)都需要经过他们的事先批准才能够实行,同时他们也禁止任何一家俱乐部与球员参加未经批准的赛事,这一规定是非法的。国际足联与欧足联并不存在任何一套框架证明上述规则的透明、客观、非歧视与适当性。

此外,国际足联与欧足联还占有赛事相关的商业领域独家控制权,考虑到这些项目对媒体、消费者与电视观众的重要性,欧盟认为,这样的规定意图是在限制竞争。

2021年4月19日,皇马、巴萨、马竞、曼联、曼城、利物浦、切尔西、阿森纳、热刺、AC米兰、国际米兰、尤文图斯共计12支欧洲豪门联合宣布成立独立于欧足联赛事之外的“欧洲超级联赛”,但随后这一决定遭到欧足联与国际足联的强烈反对与警告。

英超六强在约两天后几乎同时宣布退出欧洲超级联赛,随后马竞、米兰、国米也相继宣布退出,而尤文图斯则是在今年7月正式宣布退出这一计划,只剩皇马和巴萨仍在留守。

此前,负责欧超联赛创办的A22公司以反垄断为名向欧盟法院提出诉讼,并表态称希望欧盟法院能终结欧足联的垄断,在足坛落实欧盟的基本自由原则。

欧盟法院裁决全文

国际足联(FIFA)和欧足联(UEFA)是受私法管辖的协会,总部设在瑞士。它们的目标是在世界和欧洲层面制定并改良足球的框架,通过制定规则,赋予了自己批准在欧洲举办俱乐部球赛和利用相关媒体权益的权力。

一组由12家欧洲足球俱乐部组成的公司,即欧洲超级联赛公司,希望建立一个新的足球比赛项目:超级联赛(the Super League)。FIFA和UEFA反对了这个项目,并威胁对可能决定参与的俱乐部和球员实施制裁。

欧洲超级联赛公司在西班牙马德里商业法院对FIFA和UEFA提起诉讼,称他们的比赛批准和媒体权益利用规则违反了欧盟法。西班牙法院对此表示怀疑,并提交至欧洲法院。

法院观察到俱乐部之间的足球比赛和媒体权益的利用显然是经济活动,因此必须遵守竞争规则并尊重自由活动,尽管体育的经济追求具有某些特定特征,例如存在具有一定监管和控制权力以及实施制裁权力的协会。法院还观察到,与这些权力并行的是,FIFA和UEFA自身也能够组织足球比赛。

接下来,法院认为,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具有决定潜在竞争企业可以进入市场的条件的权力必须受到适合的确保透明、客观、非歧视和适当的标准的约束,然而,FIFA和UEFA的权力没有受到任何这样的标准约束。

FIFA和UEFA因此滥用了主导地位。此外,由于它们的任意性,他们关于批准、控制和制裁的规则必须被视为对提供服务自由的不合理限制。

这并不意味着像超级联赛项目这样的比赛一定要得到批准。法院在判决中没有就具体项目作出裁决。

同时,法院观察到FIFA和UEFA关于媒体权益利用的规则可能对欧洲足球俱乐部、在媒体市场运营的所有公司以及最终的消费者和电视观众造成伤害,因为它们阻止了他们享受新的、可能具有创新或有趣的比赛。然而,这要由马德里商业法院来确定这些规则是否可能使足球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受益,例如通过确保这些权益产生的利润以团体形式得到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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