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恒大地产2年虚增收入5600亿,欺诈发行债券2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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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官网5月21日披露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恒大地产及其责任人员)显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

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存在欺诈发行。

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简称“发行人”)标的金额30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案件数量共计2073件,标的金额总额累计约5025.96亿元。发行人涉及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累计约2978.1亿元;发行人逾期商票累计约2050.04亿元。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土地及在建工程转让、信托、代持等方式,已完成过户的房地产项目共计82个。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较前次公告所载截至时点新增60条被执行信息,新增被执行金额合计62.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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