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新政:广西足球处在历史最好的时期,受到自治区层面重视

耀武酒肆工作室

12月13日,广西体育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促进职业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引起广西足球圈人士的热议,广西足协执委贾蕾仕先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耀武酒肆工作室:广西体育局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促进职业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明确提“支持广西桂超联赛做大做强,推动创建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鼓励和支持广西桂超联赛队伍冲击升入全国足球职业联赛,给予成功升级队伍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对此您有何感受?这背后有何故事?

贾蕾仕:广西足球现在处在历史最好的时期,各地市足球发展进入快车道,青年才俊大量涌现,还历史性的同时拥有中甲中乙3支职业男足队和1支职业女足队,这一政策出台得益于职业足球发展受到自治区层面重视,是符合国家发展足球运动的政策,给广西足球从业者很大鼓舞,同时这也是各个俱乐部艰苦付出的成果,这3支男足从桂超联赛走出来的,特别向各地市俱乐部和投资人表示感谢。这是桂超联赛举办14年的标志性成果之一,但是不是全部。当初搭建桂超联赛目的并不完全是出职业队,而是传递足球文化,踏踏实实做好俱乐部,带动区域足球和产业发展,现在那么多职业队的出现是水到渠成的,才能赢得自治区扶持关注。这个时候也要冷静看到一些现阶段广西足球存在的问题,比如基层足球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困难,各地市足球发展不均衡,等等,除了职业足球,这些基础性工作也要夯实打牢,才会有更多惊喜。

耀武酒肆工作室:这项措施一旦落地,对广西足球的未来发展的促进作用?

贾蕾仕:不仅是对职业足球俱乐部和桂超俱乐部的鼓励,也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广西足球,更多企业、商家、学校等包括媒体和球迷参与广西足球发展,这个是全方位的带动。特别是现在职业足球是足球产业的主力军,发展职业足球对广西各地体育、文旅、经济的发展都是极大的促进,还能有极大的国际影响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促进职业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重点内容摘录: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青训机构,协助申请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等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做优做强。
2、支持北海、贵港、贺州等市创建国家青少年足球冬训基地,承接国家青少年足球集训队冬训任务的,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队,同一基地每年奖补资金最高不超30万元。
3、支持提升国家足球梧州体育训练基地服务保障能力,承接国家队等专业足球运动队训练,承办各级足球赛事,带动广西足球运动项目发展。承办国家级以上足球循环赛事的,给予赛事承办奖补资金10万元/项。
4、鼓励和支持在广西区内市场化举办国际级、全国级足球体育赛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体发(2017)10号)规定,通过“先办后补”方式重点给予赛事补助资金,连续补助两年。

5、支持广西桂超联赛做大做强,推动创建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鼓励和支持广西桂超联赛队伍冲击升入全国足球职业联赛,给予成功升级队伍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

6、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我区获得中超、中甲、中冠联赛前三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资金奖补。获得中超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150万元;获得中甲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50万元。获得中乙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30万元。对完整赛季未发生赛风赛纪问题的中乙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奖励,奖励金为20万元/赛季。发生赛风赛纪问题的,取消全部奖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金。

7、制定政府购买广西足球协会服务清单,规范广西足球协会使用国有资产使用的政策和程序,解决广西足球协会在改革中遇到的瓶颈和挑战。

8、鼓励各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本级足球协会,制定政府购买足球协会服务清单,支持足球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9、鼓励职业俱乐部梯队与普通学校、体校和社会青训机构共建,拓宽职业俱乐部青训队伍人才培养渠道。自治区体育局适时开展职业俱乐部共建青训机构典型案例评选,并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

10、培育扶持一批足球重点项目,培育一批足球赛事运营龙头企业、场馆运维骨干企业和足球产品制造品牌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促进职业足球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推进广西足球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工作措施如下:


一、培养壮大职业足球青训队伍

鼓励职业俱乐部梯队与普通学校、体校和社会青训机构共建,拓宽职业俱乐部青训队伍人才培养渠道。自治区体育局适时开展职业俱乐部共建青训机构典型案例评选,并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

鼓励和支持南宁市、平果市深化职业足球与校园足球衔接改革探索,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自治区体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足球青训机构,协助申请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等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做优做强。


二、设国家级足球训练基地

支持北海、贵港、贺州等市创建国家青少年足球冬训基地,承接国家青少年足球集训队冬训任务的,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队,同一基地每年奖补资金最高不超30万元。

支持提升国家足球梧州体育训练基地服务保障能力,承接国家队等专业足球运动队训练,承办各级足球赛事,带动广西足球运动项目发展。承办国家级以上足球循环赛事的,给予赛事承办奖补资金10万元/项。


三、培育打造足球品牌赛事体系

支持北海市创建国家全域足球试验区,推动创办中国一东盟城市足球联赛、广西女足联赛、桂港澳大湾区足球邀请赛等足球自主品牌赛事。

鼓励和支持在广西区内市场化举办国际级、全国级足球体育赛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体发(2017)10号)规定,通过“先办后补”方式重点给予赛事补助资金,连续补助两年。

支持广西桂超联赛做大做强,推动创建青少年足球联赛体系。鼓励和支持广西桂超联赛队伍冲击升入全国足球职业联赛,给予成功升级队伍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


四、支持职业足球平稳健康发展

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我区获得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前三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资金奖补。获得中超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150万元;获得中甲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50万元。获得中乙联赛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保级队伍奖励30万元。对完整赛季未发生赛风赛纪问题的中乙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奖励,奖励金为20万元/赛季。发生赛风赛纪问题的,取消全部奖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金。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积极参与备战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三大球运动会等足球赛事。

支持南宁市、平果市等探索建立涵盖足球青训、职业俱乐部、赛事、场地设施运营管理等诸多元素丰富、体系完善的职业足球生态系统,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促进全区职业足球平稳健康发展。


五、引导促进社会足球发展

实施“快乐足球”行动,鼓励和支持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足球社会组织和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开展足球专项志愿服务、公益足球赛、足球嘉年华等各类足球公益活动。积极引导、鼓励各级足球协会通过市场化方式组织、举办足球联赛。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开展特色足球活动。


六、提升足球场地服务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兴建足球训练基地,并参与共建各级专业足球运动队。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建设国家足球南方训练基地。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促进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


七、支持各级足球协会建设发展

制定政府购买广西足球协会服务清单,规范广西足球协会使用国有资产使用的政策和程序,解决广西足球协会在改革中遇到的瓶颈和挑战。

鼓励各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本级足球协会,制定政府购买足球协会服务清单,支持足球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八、创新推动足球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足球+”融合,推动足球产业与教育、文化、旅游、传媒、制造、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建设足球竞赛训练、人才培训、体育研学和康复疗养产业综合体。

培育扶持一批足球重点项目,培育一批足球赛事运营龙头企业、场馆运维骨干企业和足球产品制造品牌企业。


(来源:广西体育局、桂超联赛、耀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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