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第十天,李铁的辩护律师再次来到咸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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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李铁的辩护律师孙晓洋更新了社媒动态,表示自己在一审判决做出的第十天再次来到了咸宁中院。

今天,据北京电视台消息,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中国足球领域的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今天是一审判决做出的第十天,孙律师再次来到咸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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