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腐涉案人员全部获刑:陈戌源无期,李铁20年
我是老杨头
北京时间7月30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王小平一审获刑10年6个月、中超公司原董事长刘军一审获刑11年,至此,足坛反腐涉案高层全部获刑。
足坛反赌扫黑涉案高层及获刑情况
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10年至2023年,陈戌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
李铁(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犯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5年至2021年,李铁行贿、受贿总金额达1.2亿元。
杜兆才(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副主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12年至2022年,杜兆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1万余元。
陈永亮(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
于洪臣(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
马成全(中超公司原董事长):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其非法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刘奕(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李毓毅(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04年至2021年,李毓毅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
刘军(中超公司原董事长):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付翔(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王小平(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原主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刚(成都市足球协会原副主席):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董铮(中超公司原总经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14年至2021年,董铮非法收受了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等23家俱乐部共计38次贿赂,累计数额达2200多万元。
谭海(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管理部原部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戚军(中国足球协会战略规划部原部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黄松(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辜建明(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磊(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犯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2018年至2022年,刘磊收受了6家企业送上的共计52万元的所谓“感谢费”。